不動產稅費可分為靜態和動態兩種,靜態稅費是指在未移轉產權的狀態下所應繳納的稅費;動態稅費是指產權有所移轉時應繳納的稅費,其包括種類如下:(點選稅費名稱可查看詳細說明)
 
型 態
應繳稅費
移轉時繳納方
買方繳納
賣方繳納






動態稅費 契稅
 
印花稅
 
登記規費
 
設定規費
土地增值稅
 
財產交易所得稅
 
次年申報綜合所得稅時繳納
遺產稅
繼承人
贈與稅
   
贈與人
靜態稅費 地價稅
依交屋日為準按比例分攤
房屋稅
工程受益費
(台北市自民國78年起停繳)